
周兴芳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黄某某犯诈骗罪二审改判缓刑案
2012-02-16 14:08:00 来源:
上诉人:黄某某,男,某某年10月3日出。
基本案情
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,金额达43000元人民币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一审判决黄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在法定期限内,黄某某依法提出上诉:请求对其适用缓刑。
案件结果
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上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二审期间上诉人的家属代其向本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,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可以对其适用缓刑。上述辩理由可以成立。
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八十九条第(二)项、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七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一、撤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(2010)仓刑初字第**号刑事判决;
二、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黄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本判处为终审判决。
- 大家都在看

一、基本案情2009年4月至2012年6月,张某系一贸发局的负责人,负责审核家电以旧换新的经办人。家电以旧换新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